2007/05/02 | 日本通过两项海洋法案
类别(日朝韩) | 评论(0) | 阅读(8) | 发表于 21:56
          摘自《参考消息》20074218版 共同社东京420

20日上午,日本自民、公明和民主三党在参院全体会议上以多数赞成通过了《海洋基本法》和《海洋构筑物安全水域设定法》,前者是为了加强日本海洋政策,后者则是为了确保日本在专属经济水域(EEZ)内进行挖掘作业时的安全。

为实现由国土交通省、经济产业省等分管的海洋相关政策一体化,《基本法》决定在内阁府设立“综合海洋政策本部”,由首相担任部长,并新设“海洋政策担当相”一职。

《海洋构筑物安全水域设定法》则以确保日本在EEZ及大陆架内进行资源开发时的安全为目标,规定国土交通相有权在挖掘设施周围半径500内设立安全水域,禁止船舶通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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